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2022年烟叶收购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08-29 11: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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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2022年烟叶收购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隆阳区2022烟叶收购管理工作,严肃烟叶收购纪律,维护国家利益和种植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隆阳区实际,现将加强2022年烟叶收购专卖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烟草专卖制度。烟叶是国家规定的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叶实行计划种植、合同收购、专卖管理制度。凡在隆阳区内生产的烟叶,必须凭隆阳烟草分公司与烟叶种植者签订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到指定的收购站(点)按国家规定的要求统一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收购烟叶。


二、严格执行烟叶收购政策。各收购站(点)必须严格执行烤烟国家标准和中国烟草总公司制定的烟叶收购价格政策,不得提级提价、压级压价收购烟叶;必须严格执行“二十个严禁”工作纪律要求,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的收购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烟叶种植者自觉履行合同,在开秤21天内必须到指定收购站(点)交售烟叶,履行合同交售量的20%以上,交售烟叶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合同本、专分散收“一卡通”组织交售,不得跨收购站(点)交售烟叶,不得向第三方交售烟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买卖、转借合同。


四、严格执行烟叶收购流程。在烟叶收购工作中,严格按照“烟农初分→预约交售→报到登记→进站初验→专业分级→定级收购→烟农确认→过磅入库→成包→移库”的散叶收购流程,严把七个关口,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强化组织保障,确保烟叶收购平稳有序。


五、维护良好的烟叶收购秩序。烟叶收购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各种烟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杜绝不良事件的发生。区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道路运输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等单位,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扰乱烟叶收购、以暴力等非法手段阻碍烟草专卖执法的行为;坚决制止和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非法运输等行为。对非法经营烟叶及无准运证运输烟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非法收购、贩运烟叶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对检举、揭发、协助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2313,0875—21327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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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玲|编审:莽红升

责编:杨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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